在我看来,Web2.0的网站都有一个概念性的错误,就是所谓的“独特的赢利模式”,这个东西所有人都在说,所有人都不知道是什么,其实从理念和特点上,Web也许可以分成1.0和2.0,在赚钱手段或赢利模式上,互联网没有1.0、2.0的区别,大家都自欺欺人的说过程(赢利模式)比目的(赚钱)更重要,其实现实恰恰相饭,是目的的实现证明了过程的实在性。就目前而言,唯一能实现赢利可能的,就恰巧是放下架子用传统方式积累的网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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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Blog的名字源于若昂·吉马朗埃斯·罗萨的一篇小说。 2008年以前的篇幅是一些感触,2008年开始,这将是我的读书笔记(经济,金融类的书除外)的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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